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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被个企围占至今已三年 |
2009-7-6 0: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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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人遭遇了以下这些欺凌,不知所措,所以想麻烦您一下,请您给我一个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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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6 10:23:29 |
| 你反映的情况属于相邻权纠纷问题,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便利。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对造成人身损害的也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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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该怎么办? |
2009-7-3 17: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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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早期把土地借给我大伯盖房子没写什么借条,大伯当时说等以后我家要盖房子了再给我们买地皮,大伯盖房子时候跟人换了地,换地的那家人还写了一张换地的字条给我爸爸,前几年我家要盖房子跟我大伯商量,我大伯就不承认当时跟我家借了地,不兑现承诺,我爸爸找村里解决也没法解决,因为大伯很有钱用钱打通关系了,这该怎么办才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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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6 10:12:13 |
| 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镇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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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教师说辞退就辞退吗 |
2009-7-2 21:4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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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晋江的一名合同教师,有多年的教学和带班经验,所教的学生中,很多被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教学成绩不错,我一直想通过考试转为正式的,可是我丢失了报到证,不能参加考试,学校说下学期晋江市的合同教师要暂时不续聘,我想,如果没有再教,就算我补了报到证,我不是也连考的机会都没有了。我的爱人在晋江当了十一年的老师,去年还参加宁夏支教,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合同教师,非常支持他的工作,为什么晋江市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呢?我很喜欢当老师,也很称职,有能力带好班级管好学生,为什么无法不拘一格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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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6 10:08:19 |
| 有关教育政策请到教育局具体咨询,当然你也可向有关机关反映你的具体情况,看是否能酌情处理,如果在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的处理上有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也可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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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2009-6-30 9: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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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缜东安工商管理员还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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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6 10:17:56 |
| 你反映的问题不具体,如工商管理人员确有违法行为可向其所在单位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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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抓人问题 |
2009-6-26 22: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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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由于我兄弟违反计生而被强行带走,我母亲(心脏病,高血压)怕她在里面出事..计生办又要求交钱才放人.我到处借钱才借来一万.今天带钱希望去放人他说钱太少了.有什么办法能帮我把我母亲放出来..我兄弟在外打工多年很少回来..望你们帮我想个办法通融一下..还有计生法有条例可以抓人?抓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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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9 18:02:11 |
| 从法律上讲计生办的人员是无权强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具体问题建议你可以到计生办的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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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生2个小孩是不是要强制结扎? |
2009-6-25 17: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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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计生办说是要强制性的,而同样的问题我咨询福建省计生委网站(www.fjjsw.gov.cn),他们给的回答是“提倡,但不强迫”,所以我们决定要上环,请问如果镇计生办要是强迫要结扎,我们该怎么办?
请您给于详细的回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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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30 11:28:50 |
|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技术人员,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指导其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因此计生办有建议的权利,但不得强迫。如果你决定采取其他节育措施,还应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接受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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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问题 |
2009-6-25 12: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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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江安海怎样举报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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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5 12:35:18 |
| 赌博行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涉及刑事责任问题的由其负责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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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到轻伤到底要不要受到刑事处罚? |
2009-6-25 11: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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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为,因为土地征用而致使土地变得寸土寸金,许多人为了占有一方土地而横行乡里,欺善怕恶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为霸占一方土地而打架斗殴的事更是时有发生。为霸占一方土地而动手武力把弱势群体打伤、轻伤、重伤甚至残疾的更是不在话下。最近听闻这样一则事实,真是深感不平。有一人平时可谓是横行乡里、恶霸乡邻,他想要的土地更是强行从别人手中横行霸占而来,别人反抗,他就放话说要别人死,或是让他大儿子从外地拿枪机来把人家一家几口人全部打死,如果不然也会叫社会上的人来围殴人家一家人,甚至是集合一家五口人甚至将妻舅、女婿也叫来助阵。硬是把一人从半路中拦下来,打成伤,硬是用工具把人家的手打折了,住进了医院,被打者还曾一度出现呼吸困难的现象。在被打者报案后,一家口五人全部逃跑。打人逃跑后,一方面是到处请人来调解,一方又是到处以无中生有的事诬告被打者。现如今,事实已经发生快三个月了,经有关部门作出被步司法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了,但是打人者至今仍未得到应有的处罚。反而是打人者现如今仍是在乡里大摇大摆的出象,跟有关部门反应,却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是否如果没有人看到打人者打人的过程,只看到打人者打人的结果,并且看到时,打人者仍在现象,他们的证言就不够有力,凭着这些还有被打者的供词、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这些的这些仍不能治打人者的罪吗?到底公安机关的立案、定刑条件在哪里?是否标榜着你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方能成效。到底这个社会的公理正义在何处??当标榜公平正义的天秤,明显倒向打人者一方的时候,被害人的权益又该去何处申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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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6 12:42:43 |
| 故意伤害达到轻伤经侦查终结后应向检察部门移交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法院审判后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行为是一个过程,如果本案确如你所说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可向检察院申诉启动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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