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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维权和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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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8月份在市司法局一楼建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并投入使用,营造了一个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环境。2.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全市19个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站,构筑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 “优先办理、优先服务”措施,对符合援助条件、材料齐全的当事人,当场给予受理审批、快捷指派。3.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案件指派办理、监督检查、旁听回访等制度,受理案件后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值班律师或者其他社会律师办理,并对案件在受理、办理、结案等环节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案件旁听、回访,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形象,切实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 | | 来源: 时间:2007-10-17 16:5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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