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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维权:从民工帮到民间工会的演变

 当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往往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我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正在向人均3000美元的新目标迈进,在这个大发展、大变动的过程中,劳资矛盾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工作环境差,工资被拖欠、克扣。种种现象说明,外来工是一个容易受伤的群体。过去几年里,各级政府加大了清欠力度,努力维护广大外来工的合法权益,但在一些企业,侵犯外来工合法权益的事仍时有发生。由于维权的艰辛和高额的维权成本,部分外来工选择了用“潜规则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形成了以“老乡会”形式组成的民工帮、“民间工会”,用不正当的手段维权,成为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从“老乡会”到“民间工会” 

       31岁的小王(化名),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代言人”。小王是福建闽东人,10多年前来金华当兵。退伍后,曾学过武的小王到义乌某托运部谋了个业务主管的活,由于老板常驻广州,义乌的摊子基本由他做主。业余时间,为人豪爽大方的小王广泛结交活跃在义乌各行业的昔日战友、老乡,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生活圈子。 

       通过一次次的老乡聚会,及几次成功为人生地不熟的老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后,小王在老乡中开始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在他们的共同推荐、信任下,不知不觉他成为在义乌务工的老乡的“代言人”。 

        小王坦言自己之所以能获得老乡的拥护,得益于两方面:自己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托运部生意有人来就做,没人来就休息,“有时间去管闲事”;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社会关系能“管得了闲事”——小王的战友关系以及老乡关系,都成为他解决一些问题的助力。 

       “我们没什么组织,也就是义务帮老乡维权吧。”因为有朋友的介绍,小王向记者透露了一些他们的情况。老乡会是一个不收取任何会员费的组织,大家平时的活动更多是聚会、喝酒,费用大家分摊或由“出事情”的老乡支付。但也有例外,一旦某个老乡碰到问题而自己又经济困难时,也不一定要他掏钱。“像讨工资,或是触犯刑律需要‘摆平’一类的问题,老乡掏钱作为活动经费更多是在事后,让帮着周旋的人有机会相聚,顺便去解决一些其他问题。” 

        如今,小王在义乌、东阳一带颇有些影响,慕名而来的“会员”不断增多,小王也成为没有正式打出旗号的“工会主席”——这样的“老乡会”只是我市“民间工会”的一个缩影,但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民间工会”这两三年来在我市急剧增加。这种通过地缘、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民间工会”,已成为争取外来工利益而与资方谈判的原始组织,并在组织上、经济上有取代“老乡会”民间自发性组织的趋势。

        义乌因为拥有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职工队伍也日渐庞大。当地74万的外来人口已经超过户籍人口,绝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在中小型非公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小商品和外贸产品加工,劳动关系错综复杂,职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介绍,每年劳资纠纷、劳动争议多达1万起,其中7成获得解决,3成由于维权成本高、维权渠道不畅等原因而得不到及时解决,由此酿成种种事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依靠地缘关系形成的组织,甚至采取极端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安徽定远帮”、“江西玉山帮”、“开化帮”等农民工的自发组织十分活跃,并获得了一部分农民工的信赖。不少即将外出务工的农民的流向也开始受这种组织的影响。在一些劳资矛盾突出的企业,经常可以看到他们活动的身影,其成员从十几人到几百人不等,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民间工会”出现的背后 

        “民间工会”的出现,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这几年来,随着国民教育水平的提高,外来工的素质也随之提高。这些人员已经不像上世纪80年代进城的父辈,打工纯粹是为了贴补家用。新一代的外来工普遍年轻,文化程度较高,长期在外打工,社会活动参与度较高,更认同城市的生活方式。与之不相称的是,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矛盾也越积越多。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人卜维亚认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企业未按规定组建工会,导致外来工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间工会”的滋生蔓延。在经历了个体寻求利益保护屡遭失败的阶段后,有些外来工开始尝试着独立组建“工会”,开始自己的集体维权之路,这正说明了外来工对组织的渴望。同时,即使民营企业组建了工会,由于工会主席本身受雇于资方,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也是“民间工会”有生存空间的原因。劳动部门曾受理过一起普通的劳资纠纷案件,经双方同意仲裁解决,但令人意外的是,厂方代表的身份竟然还是工会主席,他在仲裁时“规劝”工人“要求不要太高”,同时希望劳动部门“手下留情”,令仲裁人员哭笑不得。 

        在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往往受制于企业主,工会工作停留于“活动型”层面,“唱唱跳跳,发发戏票”,“开会搬凳子,打球吹哨子”,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却无能为力。此外,传统的以地域、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二元人际关系,也是“民间工会”得以发展的一个基础。老乡帮老乡是国人的传统观念。就目前情况来看,将老乡介绍到自己所在的工厂,对工厂中低层管理人员来说,显然更便于管理。对普通员工来说则是“朝中有人好做官”,而且碰到困难的时候,还可以相互有个照应。因此,在我市的一些民营企业里,出现了一个车间、一个班组、甚至大半个厂的员工、管理人员都来自某个地区的现象,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往往“兼任”他们的利益“代言人”。老乡帮老乡,很快结成帮就不鲜见了。 

        市工商联副会长姚波峰认为,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外来工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其利益诉求能否得到有效表达和代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而通过所谓的“民间工会”维权极易引发极端行为。应该尽快构建员工利益诉求的正规渠道,合法合理地维护外来工的权益。   

    ■民工维权的社会化探索

        义乌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协调理顺工会与各方面的关系,每年为市总工会提供200万元专项经费。市委、市政府成为工会维权工作的坚强后盾,与一些地方把加强工会工作与优化投资环境割裂开来的认识,形成鲜明对照。面对发生了深刻变化的劳动关系,面对职工迫切的要求,义乌市总工会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借力”维权的新路。 

        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具有法人地位,中心的主管单位是义乌市总工会,业务上接受“公、检、法、司”的指导。已组建工会的2354家企业为中心的单位会员,基层工会入会后,职工就成为中心的自然会员,未入会企业的成员及社会公民经申请,也可成为中心的个人会员。 

        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主动建立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变“单枪匹马”为“借风借力”,实施社会化服务:与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与律师事务所“挂钩”、建立工会跨地区联合维权工作站,中心为会员提供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复杂、疑难案件由法律事务所人员与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办理。这样,既解决了工会法律工作人员代表职工参加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阻力,又疏通了工会维权的渠道,还扩大了维权中心的经费来源。 

        在义乌的开化籍职工超过2万人,义乌市总工会与开化县总工会为此联合成立了两地工会联合维权工作站,为开化民工追回工资上百万元。目前,诸暨、慈溪等地的总工会也主动与义乌市总工会建立了长期互动的关系。 

        江西弋阳中畈乡农民邵金克带了37名老乡承接了一家装饰公司的工程,完工后公司却一直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在苦等两个多月无果的情况下,工人把怒火转移到邵金克身上,将他租房内的物品洗劫一空,并预谋更大的闹事。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获悉后,立即与该装饰公司总部联系,经过两天的商谈,使职工都拿到了工资,一起群体性恶性事件被及时遏止。 

        社会化维权的“义乌模式”大大降低了职工维权成本,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维权中心成立5年来,共受理会员投诉案件3112起,办结2831起,调解率达93.2%;免费为职工出庭仲裁代理113起,免费为职工出庭诉讼代理114起,阻止群体性恶性事件28起,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92万元。

        ■构建员工利益诉求的正规渠道  

        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了解到,目前尚未有以“老乡会”名义申请登记的社团组织,“民间工会”目前仍处于“有组织,无纪律”的阶段,虽然他们没有公开打出旗号,但有的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尽管未形成独立的章程和纲领,但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工业化、城镇化的迅猛发展把县级以下工会推到了最前沿,县级以下工会成了工会工作的“桥头堡”。然而,受工会传统运行模式影响,县级以下工会力量单薄。据了解,县级以下工会中,劳动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专业干部十分稀缺,县级工会一般只有6~8个编制,如金东区只有3个。

        “义乌模式”适应新时期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有效破解了工会维权难题。为推广民工维权的“义乌经验”,浙江省工会6月份将在义乌举行现场会。我市工会系统已在着手编织一张覆盖全市的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网络,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于4月20日挂牌,4名经公开招考的法律工作者已上岗,市区8万多名职工因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可向该中心寻求免费法律服务,同时职工维权热线12351也可以受理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代理仲裁、代理诉讼等。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所有企业必须组建工会,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将工会延伸至乡、镇、村等基层,让有工人的地方就有工会。“企业组建工会后,工会主席腰杆子要硬,敢为工人说话,才能得到外来工的拥护。”据了解,全国总工会建议采取“六项措施”来保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其中之一便是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地位,各级人大、政协组织、企业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都要有一定比例的外来工代表,逐步建立起反映他们意愿、心声的渠道。

        作为工人自己的组织,工会在劳动关系协调中不能再面临几乎“失语”的窘境,市总工会主席江跃进分析:“法律赋予了工会维权职能,但在现实中,工会自身履行职能不到位,意识不强,甚至遇到了外界设置的障碍。我们现在的服务口号是有诉必受,在为职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同时,还将在义乌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把工作延伸到事先维权、源头参与,落实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争取小事不出企业、矛盾不出街区。”

        为真正给职工提供方便、快速的法律援助服务,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的严巧仙说,眼下他们正在参加“仲裁员上岗资格”培训:“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仲裁程序,我们还争取与法院建立‘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处理快速通道’,保证职工维权的快接快受。”    来源:金华晚报 

 

  

来源:      时间:2007-10-17 1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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